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敬致各單位:
自11/28日(三)起,「公務車申請表」取消紙本申請作業,改為線上表單簽核作業,11/28日(三)起將不再受理紙本申請,若於11/28日(三)前已紙本申請則無須再次線上申請。以下線上申請流程及注意事項煩請各單位注意:
一、申請作業:於學校校園入口à行政管理系統à線上表單簽核系統à申請表單à行政總務à公務車申請單
二、申請人應事先與總務處事務組連絡確認(分機#3345)
三、申請作業請於五天前提出申請,並確實填寫表單內容,事由請填寫於*備註欄上
四、代為申請者請於*備註註明承辦人員姓名及電話。
【告知聲明】:
- 一、本校行政(一級)單位因公務需使用公務車時,應於 五日前向總務處提出申請,經核准後使用之。
- 二、行政單位若為以下原因得申請使用公務車其優先順序為:
- 1.全校性之活動。
- 2.接送貴賓。
- 3.舉辦人員培訓活動。
- 4.教職員工參訪活動事先經核准者。
- 5.其他情形事先經簽呈核准者。
- 三、.本公務車備有專職駕駛員。
- 四、本公務車之維修管理由總務處負責。
- 五、本辦法經校長核定後公布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