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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学年度大学部(含研究生)「学生汽车停车识别证」
申请公告 一、申请资格: 1、学生本人具有汽车驾驶执照。 2、申请使用汽车为学生本人、配偶或直系亲属所有。 3、领证时请检附驾驶执照、行车执照正本(现场审验),如车主非本人所有请检附相关证明文件。(说明如下) (1)、车辆为父母所有者请带身分证审验。 (2)、车辆为祖父母所有者或者是兄弟姊妹所有,请提供户口名簿影本审验。 (3)、车辆为租赁车者,请提供租赁契约影本与租赁者(直系亲属)身分证明影本审验;若车辆登记为公司车者,提供营业登记证影本查验。 (4)、其他亲属借用者,请家长开立同意书。 二、申请时间:自110年09月01日起至110年10月22日止。 三、申请方式:学校首页→校园入口网站→其他资讯服务→停车证线上申请系统。 四、缴费方式:停车证申请费用新台币1,200元整,请至行政中心「自动化缴费机」缴费并领取收据。
五、领证方式:请申请人持缴费申办联、驾照、行照 (相关证明文件)到行政中心总务处事务组领取。 六、申请日期截止后系统将关闭,不再接受申请。 七、已申请者于110年10月29日前领证,逾期视同放弃。 八、上学期在校外实习者,请于110年10月22日前进入系统申请(逾期系统即关闭不接受申请),待下学期来校上课时再缴费领证。 九、自110年10月18日起警卫室将启用『车牌辨识』进行管制。
十、有任何问题请洽总务处事务组赖主耀先生(分机3345)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