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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租期:20年。
3. 届期后之选项:续租,设备无偿赠送给本校,拆除设备恢复原状;三选一由本校决定。
4. 发电模组指定:台湾制造之CIGS太阳能光电模组。
5. 投标厂商或其配合之施工厂商需具备德国莱茵IEC62446或UL太阳光电发电系统安装合格证之国际认证。
6. 得标厂商需免费在本校第四宿舍屋顶建置20KW之太阳光电发电设备并于合约期间内免费维护。该套设备免费保固5年,保固期满后若有零件故障,则由本校支付零件费用。
7. 合约期间内,得标厂商需帮本校现有的5.74KW及17.17KW共两组发电设备进行免费维护,但若有零件故障,则由本校支付零件费用。
8. 每年租金至少新台币20万元,租金多寡采现场竞标,由符合投标资格之厂商出价最高者得标。
9. 决标后,得标厂商需与本校指定之教师商议产学合作之内容。
10. 本案订于108年11月 27 日星期三下午2时在本校总务处进行竞标,请有意愿之厂商携带公司印章至本校办理。
11. 本标案联络人:本校环安室节能组蔡组长04-23323456*3342,手机0973773103